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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山司法所清明普法 让清明“气清景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02  分享到:

为倡导文明绿色的祭扫新风,践行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确保清明期间社区服刑人员依法、文明开展祭祀活动,4月2日上午,千里山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集中教育学习会议。

会议上司法所所长带领社区服刑人员学习《环保法》,对《环保法》的适用范围以及法律责任进行了重点讲解,并告知所有参会人员,根据《环保法》第五十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鼓励大家共同参与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同时,也倡导大家用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上祭祀等“绿色”祭扫方式祭奠、缅怀亲人、烈士,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尚。会议结束之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向社区服刑人员发放了学习资料,号召大家利用业余时间进一步学习法律法规。

此次普法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社区服刑人员纷纷表示将会文明祭祀,文明出行。我所今后将继续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积极普法,切实提高我辖区内公民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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