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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山镇党委组织开展晨会学习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23  分享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推动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见效,7月21日,千里山镇党委组织召开晨会。镇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各村(社区)“两委”、驻村工作队等100余人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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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刘扬领学“第一议题”:《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中“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内容,强调全镇上下要深刻领会这一理念,将生态保护融入日常工作,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推动绿色发展,切实提升群众生活质量,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全镇人民幸福生活的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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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刘扬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七章、第八章,强调各村(社区)要重视成员合法权益的保障,依法依规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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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镇长金铭领学《内蒙古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该条例于2025年7月1日起实施,从工资支付与清偿、保障措施、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6方面提出54条政策内容。她强调,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严格监督落实,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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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镇长廉军传达《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 “七下八上” 防汛关键期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部署千里山镇防汛工作,要求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 “七下八上” 防汛关键期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监测预警,提前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刘扬传达内蒙古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转发《7月份全国自然灾害风险形势预测》的通知文件精神,强调要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物资,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镇党委副书记贾昕冉传达上级关于学习教育和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的通报文件精神,要求全体人员以此为戒,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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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镇长廉军传达关于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相关文件精神,强调要充分发挥 “两代表一委员” 的作用,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此次会议的召开,为千里山镇下一阶段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提出了要求。全体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际行动,为推动千里山镇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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