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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四十三)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1  分享到:

1.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向昀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经查,向昀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丧失纪法底线,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接工程项目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向昀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向昀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贵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原遵义医学院党委委员、原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书记毕路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经查,毕路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私自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籍;违背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退休后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丧失纪法底线,靠医吃医,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医疗设备和药品采购、项目承接、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毕路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毕路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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