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山镇党委关于呈送八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进展的情况通报
根据乌海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5日至12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千里山镇进行了巡察。1月1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千里山镇反馈了巡察意见。两个月集中整改期已到,巡察整改进展报告已于3月22日经过千里山镇四届第86次党委会议审议研究通过。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工作部署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真领会巡察整改要求。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和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于党政综合办公室,针对反馈问题,逐一明确了责任和完成时限,做到巡察整改任务一项不漏,整改责任全面落实。
(二)加强领导,加快推动巡察整改落实。为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先后召开党委会、巡察整改推进会等,研究调度整改工作。班子成员积极认领巡察整改问题,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全力整改,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促整改的工作局面。
(三)明确分工,有序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注重整改工作实际效果,树立整改就是促进工作的意识,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50个问题进行任务分解,研究制定了《中共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镇委员会关于八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确定整改时限,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对标对表认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通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存在问题,深刻剖析主观因素,提高领导班子的责任担当意识。
二、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50个整改问题中已整改完成了41个,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需持续推进的9个。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关于对乡村振兴相关内容学习不重视。镇党委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均未涉及任何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方面的内容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已制定2023年千里山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将乡村振兴相关内容纳入学习计划;二是2月20日,通过晨会等集中学习带领全镇工作人员学习了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习近平、胡春华同志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三是3月15日,千里山镇联合海勃湾区科协,邀请优秀讲师实地指导居民果树修剪、栽培技术,并现场解答群众问题;四是全镇6支驻村工作队,共开展4次“田间课堂”,通过“政治理论+政策解读+技术指导”,为农区居民进行指导帮扶。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学习态度不端正,“中心组”多数成员存在标题式记录、内容缺斤少两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详细制定 《千里山镇2023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按照要求已开展学习3次。同时严格制定学习方案,领导班子成员积极讨论发言,会后对领导班子成员笔记进行抽查;二是1月31日,组织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以“贯彻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为主题开展研讨,推动领导班子成员原原本本学、深入系统学;三是3月7日,检查领导班子成员学习笔记,未发现标题式记录、内容缺斤少两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关于对耕地“非农非粮化”问题监管不力的问题。2016年初,内蒙古南农科技有限公司在巴音乌素村原种植小麦和玉米的40亩耕地上建“鸟巢温室”,实施温室蔬菜栽培,只建好一期钢结构框架,项目就“流产”停止建设,导致该耕地荒废至今;2021年以来,团结新村和新和社区的王小伟、赵颜等7人非法占用耕地建房,共计2064.44平方米。
整改进展:一是千里山镇已了解南农公司企业状况,该耕地由区农投公司流转土地,现已对接南农公司负责人,准备启动春耕生产;二是7户居民存在乱占耕地建房的问题,经与海勃湾自然资源分局核实,对7户居民已下达行政除处罚决定书并立案处理,拒不整改的将移交海勃湾区法院。针对王小伟、吕金银、徐永强3户居民,自然资源局海勃湾区分局已移交海勃湾区法院,进行依法办理;三是继续加大宣传杜绝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等相关政策的力度。1月12日和2月23日,针对整治非法占用耕地的重要性在全镇进行了宣传,提升了农区居民对整治非法占用耕地的意识。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关于落实党中央“四水四定”要求不到位的问题。千里山镇各行政村生产和生活用水至今未安装水表,无法独立区分生产和生活用水,未进行计量管理,采取定额收费,缺乏“四水四定”的软硬件基础,不利于增强村民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意识,造成水资源严重浪费。
整改进展:一是千里山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生产生活水表安装及阀门井砌筑工程)已完成招标,目前水表、零配件、管网等基本到位,天气变暖、土地解冻后开始施工,安装生活用水、生产用水水表,避免农区水资源浪费;二是已结合实际制定《千里山镇村(社区)水费收缴管理制度》(试行),并于3月16日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三是4月14日,在全镇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活动,营造的良好习惯,增强群众节约用水意识,引导群众践行节约用水责任,推动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
完成情况:未完成,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完成。
5.关于土地闲置、撂荒问题严重的问题。全镇有1万余亩土地因各种原因,长期闲置或撂荒。
整改进展:一是经千里山镇与自然资源局海勃湾区分局图版及数据核实,已确定全镇耕地面积为26752亩,其中包含基本农田面积6969.1亩,已确定全镇耕地亩数;二是组织各村(社区)对辖区耕地进行排查,掌握撂荒地的具体位置及撂荒原因,经土地排查,部分撂荒地均属于农业企业土地无水灌溉或是土地盐碱化等客观原因无法种植,下一步将对有条件耕种的撂荒地鼓励农业企业进行种植;三是根据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勃湾区分局和国土第三次调查提供的千里山镇各村(社区)2020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统计表以及地界划分图,对照坐标图确定了全镇辖区地域界线。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6.关于千里山镇职能部门对本部门职责定位不清晰,职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千里山镇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全镇的产业规划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职能部门,但其负责人却片面地将乡村振兴办职责理解为跑工程手续,在实际工作中没有真正发挥职能作用。
进展情况:一是对乡村振兴办公室工作人员重新进行分工,安排专人负责集体经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明确各工作人员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二是2月6日,召开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暨集体经济工作会,加强对集体经济工作的管理和学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集中学习海勃湾区委办公室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镇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同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中有关乡村振兴战略的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四是做好2023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入库工作,制定《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方案》,同时将千里山镇项目库报送海勃湾区乡村振兴局。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7.关于镇党委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2019年至2021年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黄永、王海荣等多名班子成员没有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剖析。
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1月31日,千里山镇召开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镇党委班子成员共同学习《党委(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二是2023年2月2日,镇党委对辖区5个村开展意识形态阵地排查,详细检查各村辖区范围内的展板、宣传栏的文字图片、标识等内容,共计发现破损过期宣传内容20条,已全部整改;三是对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意识形态内容进行检查,未发现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8.关于没有落实每年至少研究两次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的问题。千里山镇党委2019年仅进行一次,2021年未进行;团结新村党支部2020年仅上半年分析研判1次,2021和2022年未分析研判。
进展情况:一是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两委”年底考核细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二是2023年1月31日,千里山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对千里山镇2023年意识形态相关工作进行部署,明确要求《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项要求,强调全年研究部署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同时要求各村(社区)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议;三是2月8日,包村领导在团结新村召开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议,充分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团结新村党支部每半年要通过召开会议、座谈等形式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形成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提交镇党委;四是各村(社区)已全部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并制定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学习计划,明确责任领导进行督促监督。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9.关于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不敏感的问题。2019年以来,千里山镇未针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部署。
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1月31日,千里山镇召开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镇党委对千里山镇2023年网络意识形态相关工作进行部署,明确《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项要求,强调全年研究部署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同时要求各村(社区)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议;二是2月2日,分管领导对各村社区进行意识形态阵地排查,排查中发现陈旧破损条幅20条,目前,已将陈旧破损条幅展板撤下,不断强化辖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三是3月20日,组织开展意识形态理论测试,为纵深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奠定了基础;四是每天对“美丽千里山”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微信群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舆情3个,现已处理完毕。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聚焦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0.关于镇党委主体责任不明确,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健全的问题。廉政风险防控排查不全面、不深入,只针对科室和部门,没有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排查,没有做到风险定到岗、责任落到人,导致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产生廉政风险。2022年1月,新园社区党委书记、主任崔小平,新园社区党委委员韩振云违规发放暖心煤,被海勃湾区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进展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目前已对班子成员、村(社区)书记等重点岗位排查廉政风险点50个;二是充分发挥廉政提醒谈话的提醒警示作用,在春节前后,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及所包村(社区)干部等已开展廉政提醒谈话4批300余人次;三是制定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各村(社区)干部开展廉政学习和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2次200余人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1.关于镇党委监管不到位,镇纪委震慑作用不明显的问题。镇纪委只有1个正式编制,配备人员经常调换,监督力量薄弱、效果不明显。2019年以来,千里山镇有12名环节干部和村“两委”成员被海勃湾区纪委监委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进展情况:一是按照海勃湾纪检监察系统教育整顿工作要求,组织镇纪委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章党规等,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二是已制定印发《千里山镇2023年廉政宣传教育学习计划》,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教育效果;三是镇党委已召开2次警示教育大会,并进行集体谈话,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四是为镇纪委抽调选调生1名,协助镇纪委开展工作,切实增强镇纪委的监督力量;五是进一步完善更新小微权力清单内容,并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台账、监督清单,使村社区纪检委员充分发挥的监督作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2.关于内部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千里山镇2020年3月制定的《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公车油料使用台账》,但直至2022年1月公务车辆交由海勃湾区公车办统一管理,也未按要求建立此台账。
进展情况:一是2月8日,组织公车管理人员学习海勃湾区公车管理办法1次;二是按实际做好公车使用台账。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3.关于《千里山镇党委“三会一课”制度》明确要求:“原则上每个季度上1次党课,每年保证不少于4次,其中包含1次党风廉政建设党课”,而2020年4次党课均未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内容的问题。
进展情况:一是千里山镇各党组织已制定2023年党课计划,各党组织已于3月底前讲授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二是2月20日,千里山镇党委书记贺介军讲授“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抓实新时代基层党建工作”专题党课;三是4月11日,组织各村(社区)党组织开展第一季度党建督查,重点对发展党员、党费使用、意识形态、主题党日和“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等工作进行督查,限期5月底前做好问题整改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4.关于漠视群众诉求,供水和取暖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2019年至2021年,群众仅通过12345投诉千里山镇供水和取暖问题就多达245件次。
进展情况:一是《机井泵房管理制度》已制定上墙,切实加强机井泵房管理,确保供水及时、卫生安全;二是对供水管道及时维修、抢修,确保群众生活生产正常用水;三是针对供暖问题已与懿峰公司协调,保障2023年4月供暖期结束前正常取暖。
完成情况:未完成,持续推进。预计12月底前完成
15.关于缺乏政治定力,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民生问题措施简单、办法生硬的问题。团结新村因居民用水问题常年得不到有效解决,群众缴纳水费意愿低,村委会就采取扣发蔬菜补贴、不发暖心煤、不开居住证明等方式强行向村民收取水费。
进展情况:一是结合实际制定《千里山镇村(社区)水费收缴管理制度》(试行),征求各村(社区)意见后,于3月16日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二是已告知团结新村停止捆绑收缴水费行为,切实解决好居民饮用水的问题,杜绝以任何形式向群众强行收取水费,镇纪委时常督查,便民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惠农政策采取微信、宣传册、村村响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在各村社区设立信访举报箱,公布监督电话,接到举报电话第一时间实地核查,及时回应居民诉求。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6.关于土地性质模糊不清,缺少统筹规划的问题。部分村委会书记对本村土地性质不掌握,对辖区基本农田情况不明,发放粮补、菜补以请第三方公司测绘为主(主要测绘和核实土地面积,不涉及土地性质),导致土地使用混乱和虚报、冒领补贴及违规违法发放补贴等行为时有发生。如,王元地村党支部书记刘保廷违规为其弟弟发放玉米补贴,被海勃湾区纪委通报批评;2018年至2022年,12345共接到千里山镇占用耕地、私自开垦土地投诉案57件。
进展情况:经与自然资源局海勃湾区分局核实,已确定各村(社区)的水浇地面积及基本农田面积,下一步积极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及农牧水务局,按照“三调”数据对土地性质的认定,确保全镇土地底数清、情况明,杜绝私自开垦土地行为。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7.关于镇党委对本辖区基本情况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问题。千里山镇党委工作汇报中“城镇面积178.1平方公里,耕地1.4万亩”;在2022年9月1日更新的千里山镇官方网站显示,千里山镇面积180平方公里,耕地1.65万亩;经与海勃湾区自然资源局核实,千里山镇城镇面积185.2平方公里,现有耕地3.37万亩。
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与区自然资源分局图版数据对接核实,已确定千里山镇辖区面积为185.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为26752亩,其中耕地面积包含基本农田面积的6969.1亩;二是已经对新和社区片区内实际土地面积进行调查排查,现有土地面积为3080亩。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8.关于擅自挪用补贴资金的问题。2022年3月,团结新村使用市农牧局下达的2013年至2021年的城乡一体补贴资金未发放部分,缴纳了被补贴人所欠水费。
进展情况:一是有关城乡一体补贴资金自2021年已全部取消,今后不存在相关补贴资金问题。以后涉及涉农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统一发放,同时严格补贴资金的发放程序和使用用途,切时避免出现补贴资金挪用的情况;二是已制定《千里山镇水费管理收缴制度》,明文禁止各村(社区)不得以任何捆绑式理由拒绝为本辖区居民提供出具居住证明,发放各类惠民补贴等基本便民服务,按要求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9.关于随意向群众摊派不合理费用的问题。2019年10月25日,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供热管网改造费用问题,研究决定此费用70%由懿峰公司承担,30%由居民支付,但据2016年海勃湾区人民政府23号区长办公会议纪要,此费用应全部由懿峰公司承担。
进展情况:一是经核查,2019年10月25日通过的2019年第25次党政联席会议纪要中未提及“70%由懿峰公司承担,30%由居民支付”的内容,提及的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只涉及卫生院、学校等公共服务场所,故该项费用并未要求居民承担支付30%,全部费用均由懿峰物业公司承担;二是2019年12月,团结新村居民楼供暖管道破裂后,因天气较为寒冷且群众反映强烈,千里山镇委托懿峰物业公司负责管道抢修,按照合同签订要求,懿峰物业公司仅负责承担辖区二次管网的改造维修费用,该破裂管道属于子管道,应由居民自行承担维修费用,考虑到供热管网维修问题时间紧迫,懿峰物业公司在与居民楼住户协商后决定,由居民出30%维修费。2019年12月16日,千里山镇通过2019年第31次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决定由镇政府在此基础上支付懿峰物业公司2万元管道抢修费用用于维修居民楼供暖管道破裂问题。三是2023年春节期间,为保障辖区居民正常供暖,开展供热管道抢修9处,抢修费用由懿峰公司承担。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0.关于2022年初,团结新村污水管道在人工湖建设过程中被施工单位挖断,影响20户居民污水排放,5月13日,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修理管道所需的10万元资金,由集体经济出资4万元、镇政府出资2万元,20户住户出资4万元的问题。
进展情况:严格施工管理,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维护原则上不允许向居民摊派费用。下一步,将积极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居民人居环境。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1.关于账表不一致的问题。千里山镇2019年至2021年三个会计年度的决算报表与对应年度的预算会计明细账均不符,如,2019年决算报表中收入为1.04亿元,支出为1.04亿元,而2019年预算会计明细账显示,2019年收入为1.11亿元,2019年支出为0.88亿元,收入多700万元,支出少1600万元。
进展情况:一是组织财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计法》1次,切实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二是2022年千里山镇决算报表已调整口径,现决算报表收入支出与财务报表数据一致,已报区财政局审核。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2.关于超额支付工程款的问题。2019年1月开展的千里山镇绿化用水管网及设施设备工程,中标金额为268.17万元,2019年12月12日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金额为260.16万元。2019年6月26日支付工程款100万元,8月26日支付工程款200万元,工程款支付金额超出审计金额39.84万元,直到20个月后的2021年4月30日,施工公司才将超额款项退回。
进展情况: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学习《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1次,进一步加强工程付款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度进行工程款支付,工程进度款付至70%后,待审计完成支付剩余尾款,质保到期支付质保金,做好应付工程款数额审核工作,避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3.关于水费的收取和支出缺少有效监管的问题。团结新村2019年以来收取水费409.59万元,负责收取水费的部分村委会委员以误工补贴形式,从收取的水费中按10%提成。2019年至今,共支付提成42.02万元,单人单次最多提成达5.66万元。
进展情况:一是已及时告知团结新村停止从水表中收取提成行为;二是已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团结新村水费收取使用管理办法》,开设水费专户,向居民收取水费,定期将水费转入镇经管站。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4.关于“目录”内物品采购不合规的问题。按照自治区要求,集中采购目录内采购品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2021年,镇政府三次购买电脑、复印纸花费1.6万元,未履行采购手续。
进展情况:一是已对采购人员进行培训,明晰物品采购范围及报账流程,确保办公用品采购合法合规;二是扎实开展廉政风险排查1次,不断筑牢廉政风险“防火墙”。三是3月21日,组织物品采购人员学习《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手机移动签章操作指南》,深入了解千里山镇报账流程,切实避免物品采购不合规。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5.关于财务审核不严格的问题。2020年12月4日,团结新村为工作人员发放补贴2960元,应付2096元,多支付864元。
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财务工作的审核,已退回错发补贴款864元。二是分管财务领导已对财务工作人员提醒谈话,强调财务工作制度,严明纪律,切实避免此类事情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6.关于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问题。截至2022年9月30日,千里山镇3年以上未清理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为4194.79万元。其中,海勃湾区财政局长期挂账4181.29万元,渠系维修补贴款长期挂账13.5万元;
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学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1次,注重挂账清理;二是正在对长期挂账进行梳理。
完成情况:未完成,持续推进。2023年6月底前完成。
27.关于2021年12月21日,千里山镇向乌海市丞铨煤矸石筛选有限公司借款100万元,截至2022年9月,该笔借款未使用票据冲减账务、未归还资金的问题。
进展情况:一是该笔资金为2021年暖心煤预付费用,2022年4月,在支付对方货款时,已扣除前期借款100万,支付剩余资金。已与区能源局对接,要求联系企业尽快提供发票,冲减账务;二是已修订完善《千里山镇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完成情况:未完成,持续推进。2023年6月底前完成。
28.关于未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的问题。2021年,镇政府使用“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等经费支付二、三季度镇食堂伙食费7.64万元,使用“工会经费”支付四季度镇食堂伙食费0.18万元,使用“水费”支付党建墙装饰、文化展厅广告牌制作等费用1.7万元。
进展情况:一是认真研读《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和控制支出进度;二是确保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结合千里山镇实际制定2023年预算,按《政府收支分类》制定千里山镇经济科目,已上报区财政,2023年严格按照上报科目执行预算支付。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29.关于专题组织生活会未达到实有党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要求的问题。2021年7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镇机关支部39名党员,有15人未参加;团结新村党支部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38名党员只有5人参加,且其中3名党员对照检查材料里没有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
进展情况:一是在《关于召开基层党组织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中对会议程序、时间节点、参加人数、学习内容、记录材料等做出明确规定,包村(社区)领导已列席指导村(社区)召开组织生活会;二是团结新村党支部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已整改完成,镇机关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已召开,实有党员31名,参加党员25名。团结新村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已召开,实有党员36名,参加党员24名;三是其他村(社区)党组织均已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参会人数全部符合开会要求。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0.关于党员民主评议审核把关走过场的问题。2019年《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党支部评定意见栏,团结新村党支部书记高培龙只有签名,没有评定等次的意见,千里山镇也没有严格把关,直接在上级党委审定意见上盖章。
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上级关于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要求,在《关于召开基层党组织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中明确评议原则、评议对象、优秀比例和评议程序;二是团结新村已整改2019年《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党支部评定意见栏存在问题,由镇党委审核留档;三是各村社区已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同时将202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向党员群众公布。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1.关于团结新村普遍存在党员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问题。如,2022年第二季度党员大会,实有党员42名,只有23人参加;2022年2月主题党日,实有党员41名,只有10人参加。
进展情况:一是团结新村党支部组织已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党员大会,实有党员36名,参加党员24名;二是团结新村1月主题党日实有党员36名,参加党员20名,2月主题党日实有党员36名,参加党员25名,3月主题党日实有党员36名,参加党员24名,参会人数均符合组织生活要求;三是各村(社区)党组织1月主题党日活动与走访慰问相结合开展,对于不便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各党组织已结合入户走访、宣传慰问等工作进行送学入户、谈心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2.关于2019年以来,千里山镇领导班子成员调整29人次,换了三任镇长、三任纪委书记、三任组织委员、四任政法委员;环节干部调整21人次,仅镇财务部门负责人就调整了4次的问题。人员调整过于频繁,工作衔接不到位,干部干事创业空间小,影响整体工作推动,导致政策执行连续性、稳定性下降,不利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在和镇领导班子成员和环节干部谈话了解时发现,很多干部对镇、村重点民生项目不清楚,对自己部门的主责主业不熟悉的问题。
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2月,已初步整理千里山镇人员空编情况,现空缺行政编10人、事业编3人,已向组织部和人社局报送请示,因本年度未制定千里山镇招录计划,故空缺人员短时间内尚不能补齐;二是2023年1月因工作调动离开千里山镇干部2名,镇党委及时召开会议补充工作力量,督促以工作交接单的形式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工作衔接到位;三是2月6日,召开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暨集体经济工作会,全面梳理集体经济项目投资、收益及分红情况,帮助镇村干部了解集体经济运行现状,为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提供参考;四是对于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进展,及时通报,使新任班子成员、环节干部及时了解工作;五是要求机关科室进一步细化“三定”方案,明确分工,压实工作责任。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3.关于重大决策讨论不充分的问题。2019年以来,党委会议记录、党政联席会议记录中多数重大事项决策未体现讨论过程。
进展情况:一是3月29日,利用党委会议,组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主任及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共同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三重一大”制度;二是会前充分征求意见,汇总议题报备单,领导班子结合分管工作充分讨论,会后认真整理会议纪要和记录;三是根据“三重一大”制度,结合千里山镇实际,进一步制定并完善《千里山镇“三重一大”议事工作细则》。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4.关于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的问题。2020年第9次党政联席会议第十项议题、2020年第17次党政联席会议第一项议题、2021年第1次党政联席会议第七项议题等,均是党委书记贺介军先进行表态。
进展情况:巡察反馈过后,已召开5次党政联席会议,22次党委会议,均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领导班子结合实际发表意见建议,进一步体现民主决策、权责统一的制约机制。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5.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党政联席会议部分记录中参加人员、请假人员有涂改情况;有的专题会议只有会议纪要没有会议记录。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记录本每次记录后留有几页纸的“空白地带”,且仅有部分参会人员签名或无人签名,存在随意添加研究事项的风险。
进展情况:一是1月31日,组织会议记录人员学习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相关制度,推动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更加精准高效。二是全面梳理2022年会议记录,严格“空白页”管理,画斜线作废,切实杜绝随意添加研究事项的风险;三是对2023年一季度召开的会议,均要求参会领导签字,确保会议记录完整规范。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6.关于重大工程项目先实施后上会研究的问题。2019年2月,千里山镇支付巴音乌素村黄河小组供水管网铺设工程30万元,2019年11月28日才上会研究拨付该工程款的事项;2021年8月12日,千里山镇第16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千里山镇农区安全饮水工程变更采购水表型号,但变更的水表于2021年7月1日就已入库,早于上会研究42天。
进展情况:2月7日,集中学习《千里山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千里山镇财务管理制度》及报账流程等内容,强调日后要按照规章流程进行工程项目的实施,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进行资金支付。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7.关于大额资金支出未进行集体决策的问题。2020年至2021年,三次支付工程款合计247.21万元,未进行集体决策。
进展情况:一是1月16日,组织镇党政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学习《千里山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强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履行财务支付手续的重要性,进一步要求超过5000元的支出,必须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再支付;二是1月31日,组织镇党政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提升党员干部大额资金支出进行集体决策的思想意识,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8.关于“四议”研究内容与实际支付对象不一致的问题。如,2021年8月10日,经村两委会议研究支付贾玉峰和王小柱的误工补贴,实际却将此款项支付给贾玉峰和张生山。
进展情况:一是已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四议两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村(社区)按要求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二是修订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向党委织报告工作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报告工作制度》《民主评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切实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三是3月10日,镇纪委对各村(社区)的“三务”公开和“四议两公开”情况进行了实地监督检查,推动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四是3月13日,千里山镇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培训会,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对村务监督工作有了更新的认识和更清晰地工作思路。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9.关于村民代表会议缺乏代表性的问题。团结新村村民代表共31人,2021年2月2日、9月6日两次村民代表会议均仅有16人参加,与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要求相差5人。
进展情况:一是已制定下发《千里山镇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明确村(居)民代表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居)民代表参加,进一步推动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各村(社区)积极组织村(居)民代表参会议事,按要求召开村(居)民代表大会4次,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议事作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0.关于公开内容不全面的问题。如,2021年2月团结新村公开内容出现“具体金额以实际花费为准”字样,该款项已于2021年6月8日支付完结,涉及金额5400元,但具体金额未进行公开。
进展情况:一是各村(社区)已全面自查近三年“四议两公开”事项;二是完善《千里山镇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对三务公开事项范围更具体化,现梳理出村级小微权力37项;三是已重新梳理“三务”公开目录,制定下发《中共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镇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三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对村级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间和形式、监督等作出具体要求,杜绝遗漏公开事项,切实提高公开的真实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1.关于公开资料不匹配的问题。团结新村存在公开内容与张贴图片内容不符、同一公开内容存在两种不同落款的问题。
进展情况:一是镇级包村(社区)领导到包联村(社区)进行工作指导,对“四议两公开”事项进行检查,确保“四议两公开”有效运行;二是将“四议两公开”工作、“三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督查范围,进行集中督查检查,推动村级“四议两公开”工作、“三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2.关于大额资金支付未公开的问题。2019年至2022年,团结新村两次支付工作人员误工补贴合计4.49万元、两次支付企业款项合计137万元,均未进行公开。
进展情况:一是3月中旬,镇纪委对各村(社区)三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要求立即整改;二是在《中共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镇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四议两公开”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行政村(社区)集体大额资金的使用、支出必须经“四议两公开”议事讨论通过并决策实施。经村(居)民代表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在会议结束之日起3天内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公示栏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3.关于公开信息不及时的问题。按照“三务”公开规定,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但团结新村2019年至2021年每年仅公开一次,应在2020年第二季度就公开的信息2021年才公开。
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务”公开工作要求,截止目前,各村(社区)累计公开23次;二是落实监督委员会工作台账管理制度,要求每月20日报送台账,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三是2月20日,镇纪委对“三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发现公开内容不及时不全面、公示信息未及时更新撤换,对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现场指出,并立行立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四)聚焦集体经济动能不足、渠道不宽、发展缓慢方面情况
44.关于集体经济发展动能不足、收入来源匮乏的问题。千里山镇所辖村集体经济实施的52个项目中,正在运行的仅有25个。其中,以投入资金收取固定“利息”模式盈利的14个、依靠固定资产租赁取得收入的10个、自主经营的1个。镇村两级党委织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措施不够,村集体经济收益甚微、停滞不前,“造血功能”严重不足,带动村民增收致富的效果不明显。
进展情况:一是全镇累计实施集体经济项目53个(当时未统计由海勃湾区农投公司牵头实施的金伯利网纹瓜项目),已退出集体经济的项目9个,现有项目数44个;二是2月6日,召开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暨集体经济工作会,对村集体经济运行情况进行梳理,形成集体经济项目运行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督促合同到期或按规定退回的资金进行回收,确保国有资金不流失;三是2月15日,召开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推进会议。重点对资金已到期项目进行认真梳理,进一步明确资金回收工作的要求及程序,加快推进资金回收工作;四是已签发资金收回通知13份,应收回资金753万元,已收回648万元,未收回85万元,应收回集体经济收益459.196万元,已收回集体经济收益336.526万元;五是全力加强集体经济工作管理,整顿集体经济工作力量,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严把集体经济项目审核关,做好2023年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入库工作;六是5月4日召开集体经济专题会,计划针对超期未收回本金或收益项目,按合同或协议约定,扣留相应抵押物或启动法律程序追回到期本金或收益。对合同或协议到期后未交回本金期间产生的利息,正在按照合同或协议签订情况启动追缴。
完成情况:未完成,持续推进。2023年6月底前完成。
45.关于群众参与度不高、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经营主体与农户之间利益联结关系仍处于初步构建阶段,群众没有直接参与获益的直观感受。村集体经济获取收益少,大部分用于弥补日常办公费用,没有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提取公积公益金和福利费等,集体经济的运营没有真正惠及大部分村民,利益联结层次低且缺乏稳定的保障。
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各村(社区)结合自身产业发展优势,号召群众积极参与集体经济项目建设,项目申报前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二是3月15日,千里山镇联合团区委、区农牧水务局、区科协共同举办“海勃湾区首届农创论坛交流会”,自治区农业专家、知名学者、区优秀农创代表与各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互交流农业生产经验,探讨农业新发展路子;三是3月15日,千里山镇联合海勃湾区科协,举办自治区2023年“百名专家走进盟市旗县科普传播行”春季活动乌海市海勃湾站暨科技小院培训会,实地指导群众果树修剪、栽培技术,并现场解答群众问题。四是千里山镇向区人民武装部争取帮扶资金12万元,新发展6户采摘示范户,收益投资用于滚动发展新的采摘示范户,切实激发群众参与集体经济热情,集体经济收益进一步惠及群众。
完成情况:未完成,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完成。
46.关于村集体经济项目内在实施过程中定位不准、分析研判不够,没有综合考虑环境、产销等因素,盲目跟风上马,虎头蛇尾,土地荒废,资金浪费严重的问题。如,新地村在盐碱地上种植的2200棵红啤梨,仅存活312棵;新地村引进的维康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投入损失殆尽;巴音乌素村“乡里林居”项目已实质荒废,投入资金难以追回。
进展情况:一是按照区委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对村集体经济定位的要求,对全镇集体经济项目的用地、环评等手续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各类手续;二是针对项目应返还的本金进行收回,截至目前收回本金648万元,收回集体经济收益336.526万元;三是新地村“红啤梨”项目,计划根据苗木生长所需土壤条件重新整理土地,建设配套设施,提高梨树成活率和果实产量,盘活该项目;四是经过资产盘点,维康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原有设备由新地村暂时保管,目前正探索与乌海市相关中药种植企业合作,计划有效盘活并高效使用收回的加工设备等固定资产;五是针对巴音乌素村“乡里林居”项目,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已约谈项目负责人,其已返还到期扶贫资金50万元,乡里林居增加农家乐、儿童乐园游乐设施,已举办采摘节活动,项目进一步盘活。
完成情况:未完成,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完成。
47.关于镇村两级干部在发展集体经济上投入精力不够,存在只为完成任务的懈怠思想,没有在追求集体经济质量和效益上下实功的问题。如,王元地村2018年至2020年累计申请党建、扶贫资金105万元投入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约定以固定收入加分红方式收回收益,但仅在项目实施第一年(2019年)收到3万元收益,之后再无收益;2021年申请乡村振兴资金40万元投入民宿农家乐项目,推进缓慢,至今仍未投入运营。
进展情况:一是2月2日,千里山镇召开驻村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驻村工作队员要认真履行好推进集体经济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等工作职责,与村“两委”班子加强沟通,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做好乡村振兴工作;二是针对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王元地村党支部书记已约谈企业负责人,对于超期未交回本金及收益,计划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启动法律程序追回到期本金及收益。对合同或协议到期后未交回本金期间产生的利息,正在按照合同或协议签订情况启动追缴;三是针对民宿农家乐项目,已初步与润森教育拓展基地达成合作意向,后期用于发展农区研学活动。
完成情况:未完成,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48.关于村集体经济使用扶贫资金投资企业项目主要由区政府或镇政府指定几个企业或项目进行投资,村两委或村集体经济主动对接的少,村集体经济虽有收益,但对推动自主发展、形成内生动力、助力产业振兴和人才振兴没有实际帮助的问题。
进展情况:一是要求各村(社区)结合当前集体经济发展实际,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及致富带头人的积极作用,通过“四议两公开”决策机制充分酝酿讨论,确定申报集体经济项目。二是针对2023年发展项目,千里山镇重点围绕葡萄产业链延伸、蔬菜种植、网纹蜜瓜和普罗旺斯西红柿等高端精品水果种植方面,高质量发展村集体经济,同时积极推进酱菜厂项目建设,就地取材、订单收购,为集体经济发展注入活力。三是3月9日,镇政府主要领导与分管农业领导于团结新村召开座谈会,针对蔬菜直销项目,与10个村民代表就蔬菜种植意愿、存在困难、需要政府帮扶方面进行深入交流,不断提升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四是3月10日,镇政府邀请海勃湾区委主要领导、农投公司、商务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深入群众家中,调研蔬菜种植、禽类养殖,对居民发展集体经济和蔬菜直供直销的意愿进行深入了解;五是目前计划由海勃湾区农投公司牵头,千里山镇团结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共同参与与团结新村蔬菜种植户达成协议,将团结新村蔬菜直接销售至城区超市,避免“菜农—小贩—城郊菜市场—城市菜商”供应链过长,菜农收益多层次减少问题,同时城区居民也能买到更便宜、更新鲜的蔬菜。
完成情况:未完成,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49.关于千里山镇所辖村都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但机构不健全,未设置主任、组长,村民理财小组成员由村“两委”成员兼任的问题。
进展情况:一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农牧办、自治区民政厅引发<关于健全完善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组通字〔2018〕7号)文件要求,“村委监督委员会建立后,原有村委监督委员会和民主理财小组等村务监督机构不再单独设置。”撤销各村(社区)现有民主理财小组;二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农牧办、自治区民政厅引发<关于健全完善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组通字〔2018〕7号)文件要求,各村(社区)村委监督委员会主任均由纪检委员担任;三是进一步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制度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进行明确,确保规范监督。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50.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理财小组自身建设不足,监委会主任未按要求每半年向村党支部汇报工作,监委会成员未按要求向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年度报告接受评议的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对集体经济项目运行、“四议两公开”没有做到有效监督。
进展情况:一是已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报告工作制度》《民主评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进一步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并已印发各村(社区)认真参照执行,进一步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二是已将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情况列入年底考核细则,进一步促使村务监督委在村级事务决策与管理过程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三是3月13日,镇纪委邀请区纪委开展千里山镇村委监督委员会专题培训会,不断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持续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虽然在整改工作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办提出的整改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将持续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成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巩固整改成果,强化责任担当。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按照市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坚持把武装头脑、推动工作、健全制度一起抓,在认真解决具体问题、为群众办实事的同时,立足于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妥善处理村集体经济发展历史延续中的各类问题,按照规定加强资产监管,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
(二)持续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按照工作分工,压紧压实责任,整改完成的盯紧制度建设和落实,需长期坚持的抓好持续整改任务,举一反三,在巡察反馈意见的基础上,深刻查找单位在各方面存在的不足,拾遗补缺,确保完成整改任务的同时,不出现相同或类似的问题。
(三)完善制度强化落实,抓好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建设。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结合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同时,把抓好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千里山镇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73-3131018;
联系地址:千里山镇人民政府203办公室;
电子邮箱:hbwqlsz@163.com。
中共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镇委员会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