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刘金军等同志 担任驻村第一书记的通知
千里山镇党委、区园林局、区食化所:
为进一步夯实村级基层党建工作力量,配齐配强村党组织班子,区委组织部决定选派刘金军同志到团结新村任第一书记,选派樊莉同志到王元地村任第一书记,选派王瑞利同志到新地村任第一书记,罗昕同志不再担任新地村第一书记职务。
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做好工作交接,要按照《海勃湾区委组织部、海勃湾区农牧林水局、海勃湾区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发挥驻村第一书记作用的通知》(海党组发(2015)96号)要求,加强日常管理。选派同志任职期间,不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党组织关系接转到村,任职期满后转回原单位。
中共乌海市海勃湾区委组织部
201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