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和联络员的通知
为了确保我镇党的工作全覆盖,提高非公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水平,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经镇党委研究决定,选派党建联络员到辖区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主题,围绕消除空白点、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目标,充实党务工作力量,加强指导协调,努力构建党员服务联系非公组织,党建工作与非公组织发展互动双赢的工作机构,为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组织保证。
二、选派方式、条件、期限
(一)党建联络员是指受党组织委派,联系、协助、指导已单独建立党组织的非公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中共正式党员。
(二)党建指导员是指受党组织委派,在未单独建立党组织的非公组织中从事党的工作的中共正式党员。
(三)选派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具体条件如下:
1.中共正式党员;
2.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3.有一定的党建工作经验、基层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清正廉洁,工作务实;
(四)非公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任职时间一般为1-3年。
三、工作职责
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要坚持指导与服务相结合,在实际工作中,既要成为帮助非公组织组建党组织、发展新党员的指导员,还要成为帮助非公组织解决难题的协调员和党委、政府与非公组织的联络员。基本职责是:
1.宣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监督非公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情况,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2.指导非公组织做好党组织组建工作,积极帮助未成立党组织的非公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和培养积极分子工作,为尽快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3.指导和帮助非公党组织开展活动,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督促抓好制度的落实;
4.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抓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帮助建立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5.加强党委、政府与非公组织的联系,帮助非公组织排忧解难,听取非公组织对党委、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非公组织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6.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目标
(一)党建指导员工作目标:
党建指导员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讲员,是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员,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的监督员,是非公组织内外部关系的协调员,是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员,是党委、政府的联络员。使未建党组织的非公组织思想政治工作有人抓,组织活动有保障,党员队伍有发展,党员管理有组织,力争两年内帮助符合条件的非公组织建立党组织和群团组织。
(二)党建联络员工作目标:
巩固、深化非公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开展党建强、发展强,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会评价好的“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活动。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非公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党建联络员帮助非公党组织选好党组织班子,配强党组织书记,制定一套符合本组织发展的党内生活制度,对党员做到有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围绕非公组织的发展和提高党员政治思想素质,开展灵活多样、富有实效的活动,确保非公党组织和党员密切联系群众,能在非公组织中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对非公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工作、学习等情况要有一套规范、具体、如实的记录台账。
五、工作方法
1.党建工作要紧密结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来开展,服从、服务于非公经济组织生产经营这个中心。要注意把党建工作与培育企业精神、建设企业文化结合起来,努力做到为非公经济组织所需要,为业主所理解,为党员所拥护,为员工所欢迎,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党建工作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在活动方式上坚持“集中、统一、规范”与“小型、分散、业余”相结合,灵活多样,生动活泼,讲求实效,努力提高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3.党建工作要把发展党员作为重要任务。经常了解和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对象的培养和教育,定期组织他们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帮助他们不断增强党性观念。
六、工作任务
1.党建指导员和党建联络员年初要制订工作计划,每半年作一次工作汇报,年底上交工作总结。
2.每月到非公组织的时间不少于一天,并认真作好工作记录。
3.每季度组织党员员工和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学习一次,协助非公组织召开一次员工大会,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4.围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生产经营的实际,组织员工开展岗位技能竞赛和丰富多彩的有益活动,帮助企业员工形成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5.主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把非公组织的骨干分子、优秀人才、艰苦岗位和生产一线的员工作为重点对象。力争每年培养2-3名入党积极分子。
6.党建联络员要帮助非公党组织建立和完善党建工作制度, 督促非公党组织规范党的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非公党组织的“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协调解决党组织活动的时间、场地、经费等问题。
7.党建联络员要抓好非公党组织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养,通过现场示范指导、以会代训、专题学习班、座谈讨论等形式,帮助他们掌握党建工作要领,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8. 党建联络员要指导非公党组织开展“双强六好”和“六有”标准的党组织创建活动。
9.对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组织,党建指导员要积极协调,帮助非公组织建立党组织。
七、管理办法
1.党建指导员和党建联络员在非公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由本单位具体负责考核和管理。
2.建立岗前培训制度。凡是被选派为党建指导员和联络员的干部,在被派驻到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前,要进行党建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党建业务、领导科学等知识的培训。在被选派期间可视具体情况组织一定的专题培训,以不断提高指导员和联络员的理论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3.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集中组织党建指导员和联络员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听取他们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部署下一步工作,指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4.要积极支持党建指导员和联络员开展党的工作,解决他们在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5.党建指导员和联络员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以加快非公组织发展,强化非公组织党建工作为己任。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增加非公组织负担,更不能以权谋私,要切实做到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八、考核办法
对党建指导员和联络员的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1.年初根据所派驻非公组织的实际情况拟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2.年终由本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到岗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开展效果等,实行量化计分,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评定。
3.考核结果纳入本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使用、评先、年度奖惩的一项重要依据。
附件:千里山镇选派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和联络员名单
中共海勃湾区千里山镇委员会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