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镇 委员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2015年1月20日镇党委会议通过)
各位代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精神,现将2011年以来千里山镇党委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支的基本情况
2011年至今,我镇党委党费总收入36254元, 共支出20843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按照区委组织部的规定,我镇每年将上年所收党费总额的50%上缴区委组织部,总计15522元。
2.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费支出600元。
3.开展党员活动支出4721元。
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收支相抵后,镇党委党费共结存15411元。
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情况
几年来,我们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主要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建立了专门的党费银行账户,有专人负责管理党费,各支部也做到专人负责收管党费,每半年向镇党委交纳一次;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各支部上缴党费有记录,年终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二是把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我镇各基层党组织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及上级有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通知精神,增强了党员自觉交纳党费的意识。同时,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严格执行党费使用审批制度。在党费的使用上,我镇严格执行了只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这个规定范围,主要用于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开展党员活动,基本做到了专款专用,开支合理,审批严格,手续完备,帐目清楚。
三、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中的意见
在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镇党委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党员没有按时按比例缴纳党费;二是外出务工党员流动性大,党费收缴较为困难;三是监督、约束机制有待加强。个别党支部不能很好地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长期不过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的党员,没有按党章规定给予严肃处置。
今后,要继续教育引导镇党委各支部进一步提高对党费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组织部门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文件精神,健全党费管理制度,加强检查指导,积极提高党费使用成效,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以上报告妥否,请审议。